理事会
理事会由协同创新中心成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代表组成,设理事长一名,首任理事长由牵头单位的负责人担任。理事会职责:决定中心运行方针,制定和修改协同创新协议;选举、任命和罢免理事长、主任,遴选和聘任专家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和委员;根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,决定中心技术发展方向与重点工作任务,协调资金筹措、使用、成果转化及受益分配方案等重大决策事宜;审议、批准和修改中心内部管理制度;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理事长:颜晓红
理 事(按姓氏笔画):于海业、王东青、王桂民、朱敏、刘小虎、李君、李景彬、何勇、宋正河、张德权、陈巧敏、陈立平、胡必友、高一平、高志俊
专家委员会
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聘请具有国际视野、熟悉国内外发展现状、较深学术造诣的国内外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。专家委员会职责:负责中心的学术决策,负责把握学术方向、创新任务设置、岗位设置、自主创新项目审核,指导人才培养,推动国内外合作。
主 任:罗锡文
副主任:康绍忠、陈学庚、赵春江、陈 志
委 员(按姓氏笔画):毛罕平、方宪法、杨洲、吴普特、何勇、应义斌、张辉、尚书旗、韩鲁佳
主任委员会
协同创新中心主任由中心理事会直接聘任。中心运行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,主任享有中心的人事权。负责中心日常事务和项目的协调、管理工作;主要负责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和运行计划,召集各部门会商研究方向、目标和课题,贯彻中心的各项决议,人员招聘等;执行理事会决议;负责中心经费的财务管理,编制年度财务预算、决算方案;办理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主 任:袁寿其
常务副主任:由天艳